连云港连云新城项目

文章来源: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2-04     浏览次数:3475 

    连云港连云新城位于连云港港区西侧,黄海海州湾南部,北起临洪河口,南至西墅河口,占地总面积49.06平方公里。连云新城是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实施“战略重点东移,建设国际化滨海城市”战略举措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连云新城规划方案,连云新城建成后,将是连云港市的新城区,新区的目标定位为:大连云港的CBD;核心目标为:以海为源,以人为本,建设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具有时代气息的海上都市;功能目标为:滨海商贸服务中心、综合旅游接待基地、特色滨水居住社区。

    2009年12月23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授权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连云港连云新城示范区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项目总面积为10.84平方公里(项目立项9.95平方公里),项目内容为进行本项目范围内以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城市投资建设,具体包括:依据连云港市连云新城规划,在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测量、设计、施工、监理并按照适用法律规定选定具体实施单位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策划、开发、投融资、经营、管理、招商等工作。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签署的《连云港连云新城示范区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二》,本项目内容为:

    项目范围内的围堰、吹填、地基处理、配套的主干道(含桥梁、涵洞、闸)、次干道(含桥梁、涵洞、闸)、主、次干道沿线的管网工程(包括四种管线工程,即给水、雨水、污水、供电管线工程,其中供电管线工程指土建埋管、通道工程,不含电缆)、照明路灯、绿化(指道路及桥梁红线范围内的分隔带、人行道绿化)、污水泵站的施工建设。

    通信、燃气工程、变电站、公共绿化、河道工程(包括河道开挖、河道岸坡支护及构筑物、河道两旁的景观绿化)、驳岸结构及驳岸景观、泻湖及大浦河等水域基底清淤(吹填取泥除外)等不纳入示范区工程项目内容,政府同意协调并保障该通信、燃气工程等与项目范围内的配套管网工程一并建设。

    截止2016年可形成土地面积14925亩,可出让经营性用地面积为5000亩。